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璧月挂银汉,冷浸一江秋。天公付我清赏,仙籍桂香浮。极目江山如画,际晚云烟凝紫,秋色豁羁愁。颂看上雄观,波影动帘钩。雁排空,渔唱晚,楚天幽。湖阴一曲千载,成败倩谁筹。试问谪仙何处,唤起于湖同醉,小为作遨头。老子欲起舞,摆脱利名休。
万钟固知富,于性无加增。千驷虽云众,难为身重轻。
达人抱大观,不以外物婴。夷齐首阳饿,伊挚莘野耕。
清风激千古,贤圣留其名。邈哉务光让,鄙矣蜗角争。
蝇营徒为尔,鸿飞自冥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