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新苗未没鹤,老叶方翳蝉。绿渠浸麻水,白板烧松烟。
笑窥有红颊,醉卧皆华颠。家家机杼鸣,树树梨枣悬。
野无佩犊子,府有骑鹤仙。观风峤南使,出相山东贤。
渡江吊很石,过岭酌贪泉。与君步徙倚,望彼修连娟。
愿及南枝谢,早随北雁翩。归来春酒熟,共看山樱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