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御河冰消春欲暮,官船系著河边树。河边日日送行人,挝鼓开帆尽南去。
潘郎作掾独未还,腰弓却度居庸关。马上长歌一回首,关南树色青云间。
七月金山已飞雪,牛羊散漫行人绝。夜深陡觉毡帐寒,酒醒只闻笳鼓咽。
丈夫莫恨不封侯,食肉须当万里游。腰间拂拭黄金印,他日相逢尚黑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