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数年作吏家屡空,谁道黑头成老翁。男儿在世无产业,
行子出门如转蓬。吾属交欢此何夕,南家捣衣动归客。
铜炉将炙相欢饮,星宿纵横露华白。寒风卷叶度滹沱,
飞雪布地悲峨峨。孤城日落见栖鸟,马上时闻渔者歌。
明朝东路把君手,腊日辞君期岁首。自知寂寞无去思,
敢望县人致牛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