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赫曦届亭午,西风助蒸郁。呼童将小车,家林近幽密。
赤鸠择树鸣,魿鱼喷波白。同云从东来,遗我佳雨色。
雨歇日亦晡,贩市早扃室。谅彼禽鹿心,那能恋城邑。
达人雅乘运,久矣置得失。念之感馀生,肯负头上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