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江郭梅已白,飞霜肃严冬。故人惜短景,握手龙门东。
群壑倏暝色,虚亭寒夜空。明灯照孤月,相对情未终。
明发忽惆怅,拂衣如飘风。长天西北倾,三山落云中。
中有淡荡人,孤高含清真。三年阔风采,百里悲胡秦。
前日游远方,登堂别严亲。出门向西笑,逸气凌秋旻。
雪度日边棹,风吟江上蘋。清诗落吴楚,此地生阳春。
郢曲和者稀,剑歌不复陈。归来使酒气,酒酣气益振。
青楼唤歌舞,日见罗衣新。却笑相如宅,凄凉四壁尘。
交欢徒结面,肝胆向谁陈。因子写远意,风期越江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