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超然台闻周翰乞此郡客有诵其诗者乃次其韵二篇以为他日一笑?此诗一题“和鲁人孔周翰题诗二首”,而以现题为引。
底本原收孔诗,今删。
?坏壁题诗已五年,故人风物两依然。
定知来岁中秋月,又照先生枕曲眠。
更邀明月说明年,记取孤吟孟浩然。
此去宦游如传舍,拣枝惊鹊几时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