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姚公美政谁与俦,不减昔时陈太丘。邑中上客有柱史,
多暇日陪骢马游。东山高顶罗珍羞,下顾城郭销我忧。
清江白日落欲尽,复携美人登彩舟。笛声愤怨哀中流,
妙舞逶迤夜未休。灯前往往大鱼出,听曲低昂如有求。
三更风起寒浪涌,取乐喧呼觉船重。满空星河光破碎,
四座宾客色不动。请公临深莫相违,回船罢酒上马归。
人生欢会岂有极,无使霜过沾人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