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天地蕃庶草,美恶极莸薰。
古来谁览察,离骚清楚氛。
著作大雅姿,书传挟香芸。
蠹简不烦碎,豕牙贵能豶。
仰天沥肝胆,端欲泾渭分。
太阿秘尚方,风霆发絪緼。
臣直彰主圣,声容谅沄沄。
平生本朝心,畎亩岂忘君。
见几诚不忍,属兹宸虑殷。
自从春无泽,牲璧委冬氛。
何者最感触,民气愁深文。
儒服今绣衣,片言况前闻。
四牡何騑騑,迢递沮遵濆。
君为朝阳凤,我非相府群。
小草志或远,深情词不耘。
幽屏未须去,圣德如放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