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东风吹扁舟,日暮率西浒。平生学操舟,未识修途苦。
齐鲁冬春交,河源方仰雨。千里飞尘沙,经旬饮斥卤。
白鸥落遥湍,忧来时自数。何当狎禽鱼,去作湖山主。
半夜窗前,一枝墙角。甚处风光到廖廊。东君已许阳和放,笛声何故翻教落。
不禁风,偏宜月,休抛却。
笑我半生真命薄。没事被它闲事缚。暗把梅花自评度。
清香此际无多日,明朝再到还萧索。驾三车,皈三宝,心相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