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虚堂隐几坐,忽忽若假寐。飒然清风来,顿尔爽昏思。
新诗执在手,展读过三四。初言少年弄篇翰,喜道白发聊自戏。
次惊老境今且迫,岂甘物役汩其志。轻视富贵如浮云,极论穷通钧一意。
高谈念平时,健句存远记。请老愧袭常,先期乃吾事。
君年才知命,耳顺予阙二。自此七星霜,投绂去朝市。
是时取高篇,却托冥鸿寄。公方处要途,利达沛材智。
见诗当不嗔,犹认旧书字。其来不待索,应亦念衰瘁。
君年方如我今日,那肯抽簪饵芝术。庶几得以警幽情,莫忘采真挥劲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