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颍滨七十无住著,我室初成四十七。
前贤蚤达尚如斯,我已多公五千日。
屋成作客可十年,此老八十终斯言。
我今追公尚一纪,来日盈缩犹茫然。
制衣起屋俱犯戒,无屋无衣两为大。
世间万事且随缘,运海巢枝俱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