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淳朴苟得趣,贲饰奚能伦。菅蒯撷为屦,飞云谁复论。
朝踏清溪滨,暮拖归云村。或时礼缝掖,宁能知雁门。
松坞徐徐蹈,旋辟谭羲轩。堕指步雪中,不煦东方暾。
捆以给饔餐,何慕鲜醲昏。嗟嗟无怀民,俯仰俱忘言。
靡丽俗所尚,质素乃本源。贤者敦浇漓,风轨凛恒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