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狂甚诗人,小令长谣,偶亦为之。或灯红酒畔,填成旧恨,月明楼上,寄与相思。
犀管争拈,蛮笺竞写,珍重群公绝妙词。焚香坐,将冰弦细谱,可协琴徽。
千篇锦烂花霏。念白雪、由来和者稀。况毫枯墨涩,臣才已尽,行僵立踬,我数尤奇。
共说当年,吾亲健日,酒溢欢场百韵飞。今重省,感遗文在笥,泪落封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