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自有庐山岁几千,鄱湖相对是何年。自有湖山初见我,一十四载九洄沿。
每从南极瞻五老,及到西江望比肩。芙蓉削出珠玑口,银河倒泻香炉烟。
九叠苍屏空杳杳,千寻瀑布亦溅溅。阴阳此际藏真宰,流峙分形俱后天。
天生名山必有配,高广依稀二者传。非山莫与湖吐噏,非湖孰任山蜿蜒。
雨后洪泉飞洒落,秋来惊浪恣腾骞。澄流舒卷如涘滴,芳麓沉浮但浣湔。
不向湖情窥浩漠,安知山德备泓渊。湖山阅人亦有数,何人独领湖山全。
百里舟行异横侧,多年望眼破拘挛。空灵一气开昏晓,幽光百道变黄玄。
随意犹能招俯仰,息心或可尽中边。及此方求江汉始,因之欲向斗星连。
耳目今朝如是耳,湖山万古自悠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