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清都绛阙,我自经行惯。璧月带珠星,引钧天、笙箫不断。宝簪瑶佩,玉立拱清班。天一笑,物皆春,结得清虚伴。
还丹九转。凡骨亲会换。携剑到人间,偶相逢、依然青眼。狂歌醉舞,心事有谁知,明月下,好风前,相对纶巾岸。
海风卷树冻岚消,忧国宁辞岭外遥。自顾勤劳甘百战,
不将功业负三朝。剑澄黑水曾芟虎,箭劈黄云惯射雕。
代北天南尽成事,肯将心许霍嫖姚。
日照双旌射火山,笑迎宾从却南还。风云暗发谈谐外,
感会潜生气概间。蕲竹水翻台榭湿,刺桐花落管弦闲。
无因得靸真珠履,亲从新侯定八蛮。
八月凉秋动城阙,朔方候雁催群发。防秋羽骑夜授衣,破贼将军朝秉钺。
无能辇下请长缨,投笔书生志未成。黑貂久作长安客,青苑谁深故苑情。
玉堂学士伊周侣,退朝为我设鸡黍。相对惟多桑梓言,不作金华殿中语。
幸睹熙朝日月新,欣逢河岳又生申。扫门岂是通私谒,推毂偏能问故人。
惭余射不能穿札,束发空教慕奇节。归卧南山一十春,马无羁勒车无辖。
我辈何须尺寸功,但令公等致时雍。愿言王者称无外,肃慎呼韩作附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