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拾遗被酒行歌处,野梅官柳西郊路。
闻道华阳版籍中,至今尚有城南杜。
我欲归寻万里桥,水花风叶暮萧萧。
芋魁径尺谁能尽,桤木三年已足烧。
百岁风狂定何有,羡君今作峨眉叟。
纵未家生执戟郎,也应世出埋轮守。
莫欺老病未归身,玉局他年第几人。
会待子猷清兴发,还须雪夜去寻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