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家在何村,问飞到、可是江南黄叶。溪路双桨敲冰,烟丝舞愁绝。
兴废事、梅花不管,那知有六朝啼鴂。废苑红绡,柔淮绿减,商女能说。
待收拾、毡笠狨鞍,要游过、明年放灯节。压遍紫骢蹄印,认桥通皂荚。
何处觅、歌楼十里,拥玉人、坐看春雪。误道风柳吹香,酒徒将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