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贝阙昆仑外,浮生此路疑。
蓬莱移旧国,尘世出瑶池。
蕞尔双仙迹,飞腾后晋时。
论功竟恍惚,谶兆且逶迤。
怂恿精灵托,呼嘘霹雳随。
先皇亲议号,继圣必修辞。
爵陟王侯上,尊同帝者师。
龙襦分内锦,宫女准昭仪。
雨露宫城切,星辰天仗移。
琳琅摇绣栱,松柏荫丹墀。
瓶内金花踊,龛前紫凤垂。
晴还日月秘,暝则鬼神悲。
玉鼎推龙虎,瑶编述姹儿。
汉惟栾大显,秦竟羡门欺。
五帝非无术,千龄今见谁。
累朝盟誓册,玉柜少人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