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恨行云只解向天涯,无意蘸芳洲。正蘋花弄晚,南鸿西燕,相对悠悠。
一样凄凉残照,明日莫登楼。载得情多少,分付扁舟。
唤酒依然江上,把年华似锦,掷与轻鸥。看青山数点,点点是离愁。
且休寄宫沟怨句,怕误他红叶尽飘流。西风紧,断魂难觅,都化戍秋。
天时人事渐阑残,蓬户萧疏海邑寒。世路亡羊先自息,清琴别鹤更谁弹。
青山有地堪投老,白发无人可遣安。岁晚西湖歌舞歇,暂应容把钓鱼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