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知天公、也是爱芳菲,未遽令春深。展唐唐如月,绣林锦野,阁住光阴。
潭外百花蜂舞,蜡屐走相寻。正小寒时节,幽思难禁。
一岁两逢花寿,记前吟栲杻,兰袭欢襟。人花斗健艳,说到如今。
时徙倚、孝祠祠畔,无花幡、无限花心。待红药、浓开有日,买醉量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