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束发抱流略,辛勤三十年。一日不忍舍,颇欲窥高坚。
才短衣食迫,穷老仍愚颛。慨然望六合,岂无豪与贤。
间关十数载,所在穷山渊。山阳一闻笛,中策从此捐。
时会既未至,盛业由书传。旁行百万卷,精诣穷人天。
舌人十万辈,瞠目无媸妍。学未闻大道,岂能事言诠。
昔者山海隔,今有车与船。今者文字隔,谁施蹄与筌。
事穷我公起,吾族殆帝怜。公学岂在此,而此世所先。
国狗素狂瘈,眈眈吻常涎。兴亡有一定,名世独见全。
冥冥津门树,日暮起苍烟。扁舟载吾逝,不复相流连。
何时一尊酒,黾勉为执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