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大君忘自(一作物)我。
应(一作膺)运居紫宸。
揖让期明辟。
讴歌且顺人。
轩宫帝图盛。
皇极礼容申。
南面朝万国。
东堂会百神。
云陛旗常满。
天庭玉帛陈。
钟石和睿思。
雷雨被深仁。
承平信娱乐。
王业本艰辛。
愿罢瑶池宴。
来观农扈春。
卑宫昭夏德。
尊老睦尧亲。
微臣敢拜手。
歌舞颂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