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周侯江海人,清游兴不浅。招邀二三子,柬我值岁晚。
所嗟道路长,不得共杯盏。登楼各有作,健笔凌霄汉。
伊余独伏枕,养疴更展转。扑窗雪片飞,还共心绪乱。
老我尘埃间,天刑何能免。九事八为律,有身为大患。
藉梦得暂逃,无酒可湛湎。堆床几卷书,醒来但遮眼。
因愧园中梅,凌寒枝更展。预报春消息,会心不在远。
人事有剥复,气候变昏旦。努力崇明德,那复计险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