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初更月蚀缺半璧,三更北风雪平屋。
夜寒置酒送归客,长歌燕雁灯前落。
故园无书已十月,目极千里云水隔。
客方有行乃未已,归且经予江上宅。
比邻诸老应相问,为道於今不如昔。
新知翻手覆手闲,故人江南与江北。
有时日高天气清,炙背南轩把书策。
可怜斯人巧言语,今已埋没黄土陌。
乃知生前倾意气,不用身後书竹帛。
往在江南最少年,万事过眼如鸟翼。
夜行南山看射虎,失脚坠入崖底黑。
却攀荆棘上平田,何曾悔念身可惜。
辞家上马不反顾,谈笑据鞍似无敌。
迩来多病足忧虞,平地进寸退数尺。
意气索然成老翁,所有鬓发犹未白。
闲居为妇执薪爨,宿处野人争卧席。
昔壮今衰殆不如,吾恐未必不为福。
寄声诸老善自爱,客行努力更强食。
门前种柳今几长,戒儿勿令打鸂鶒。
春晚归来踯躅间,为公置酒临江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