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避事长卿志,闲居郎将流。
无心婴外物,有兴为高秋。
僦舍馀三亩,畸人代一邱。
园空树色至,日淡暝烟浮。
绀叶繁江蓼,丹须亚海榴。
青松七鬣嫩,黄菊万钉稠。
露泫梨津熟,风乾芰扇愁。
小池圆写镜,卧石侧盘虯。
爱竹惟惭赋,逢萱即忘忧。
信非吾土美,聊并小山留。
胜托三馀暇,幽寻五日休。
沼蛙观聿役,簷雀听啁啾。
心有冥鸿伴,歌烦警鹤酬。
兹焉为乐地,时事判悠悠。
昔为仙翁宅,今作梵氏家。桃花太俗生,释老安取耶。
物原出平等,人自分品差。我来与时违,有桃却无花。
旧来花片红,散落为流霞。中有结实者,往往成丹砂。
仙人食之馀,鸡犬辄争哗。翔鸾久霄汉,废灶空尘沙。
殆欲从之游,龙髯不容拿。拟作武陵记,恐谓渔父夸。
坐陪老上人,晚烟煮春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