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浩歌被酒,喜举头仍见,昨宵圆月。遥忆高斋歌猛虎,剑气绿人毛发。
老子龙头,细书虿尾,玉试昆吾切。隗嚣旧物,土花千载难歇。
更有粉壁波涛,牙签蝌蚪,摊几供披豁。吟健左车能决肉,日拓黄州快雪。
馀子纷纶,是翁矍铄,有角真堪折。南楼高兴,依稀清啸将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