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无田不可归,有田不肯归。坐令二疏后,丹青无光辉。
先生在郎署,恬澹世所稀。与我廿载交,尔汝心相知。
前年向我道,欲赋归来辞。君今以礼去,触我平生思。
此心如江水,此意犹依违。有田与无田,义不尽于斯。
乃知各有志,昔人未易讹。我有无限情,此情当告谁。
羡君条山下,松菊正芳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