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客行何仓皇,挽衣问消息。答云避寇初,元戎先我出。
峨峨宜春台,烈火半天赤。双龙蓄云雨,不救烟焰赫。
城中千万家,大半歼锋镝。前者见令弟,少髭而白皙。
语语达人情,谋身岂云失。间道苟无虞,生死候明日。
仓卒弃吾儿,君弟我何及。挥手谢客行,奋飞恨无翼。
复恐老亲闻,黄昏掩残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