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西域传中说,灵台属雍州。有泉皆圣迹,有石皆佛头。
所出薝卜香,外国俗来求。毒蛇护其下,樵者不可偷。
古碑在云巅,备载置寺由。魏家移下来,后人始增修。
近与韦处士,爱此山之幽。各自具所须,竹笼盛茶瓯。
牵马过危栈,襞衣涉奔流。草开平路尽,林下大石稠。
过郭转经峰,忽见东西楼。瀑布当寺门,迸落衣裳秋。
石苔铺紫花,溪叶裁碧油。松根载殿高,飘飖仙山浮。
县中贤大夫,一月前此游。赛神贺得雨,岂暇多停留。
二十韵新诗,远寄寻山俦。清泠玉涧泣,冷切石磬愁。
君名高难闲,余身愚终休。相将长无因,从今生离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