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塞外江山,如此萧条,可堪别离。纵虹桥烟浪,要君怀古,凤城风雨,奈我相思。玉茧挥诗,金鲸泻酒,件件清狂分付谁。长安市,有几多心事,岁老相期。
春风渐到梅枝。算我辈荣枯应似之。莫提携剑铗,悲歌一曲,摩挲髀肉,清泪双垂。话到辛酸,居然慷慨,跃马岁年心自知。君行矣,有广平东阁,堪著男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