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荒凉半亩居,风烟夜沈沈。安得清梦间,尚有车毂音。
自我客京华,半世历嵚嵚。日月不相贷,鬓有微霜侵。
骑马著青衫,兹事已不任。如何栖迟中,心迹犹差参。
梦境通前生,染习良已深。岁月不可磨,愈厉如精金。
富贵岂足道,大是功名心。勉哉子驰驱,壮志方在今。
力学懒似侬,膏肓恐难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