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诗人之诗,其心则骚,而笔近韩。似老树著花,枒杈媚妩,奇峰拔地,突兀孱颜。
节制之师,懈无可击,当得长城尤无言。论风格,只东阳高密,方驾吟坛。
须知天帝胡然。凡凌乱乱言皆肺肝。念独立苍茫,所遗何世,悲歌慨慷,欲问无天。
叠稿如融,长愁如质,略举家风非等閒。阳春曲,问十年沧海,几见成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