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三年几度江天阁,我尔相看两牢落。江山好处欲题诗,下笔逡巡愧吾弱。
诗中最爱曾赣丞,恨渠不来俱此登。今最驱车叩吾门,寒漫未了先觅君。
乃知吾人同臭味,识面闻风总相契。一杯聊尔劳江山,向来郁郁今开颜。
谐情自有偶,不属钗与裙。继志自有后,不必儿与孙。
丈夫奋一世,要使百世闻。生或应其声,死或传其神。
斯人谁不死?死身不死人。妻子相环哭,但思返其魂。
魂返宁有术?道在灵不泯。孰能重斯道?千载生如新。
煌煌古圣训,朋友列五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