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双凫戏中沚,羽翼相因依。眷言二三子,畴昔同裳衣。
嬿婉未及终,云雨当乖离。往婴鸰原戚,今怀机杼悲。
贞悔难具卜,荣贱同一时。众人各有营,畴能恤其私。
君子重明义,申以皎日期。采撷异葑菲,以报琼玖贻。
曙色天街,衣半湿,露华凉沁。何处是,双星一水,碧空遥浸。
夹道纱笼趋画省,几枝银箭传清禁。赋春城,批敕与韩翃,题宫锦。
初日耀,龙墀荫。罘罳角,鱼鳞淰。向御炉烟里,瞻天无任。
只觉上清尘土绝,那知玉宇高寒甚。料孤眠、正忆早朝人,欹山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