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孝宗嗣南渡,未能骤复雠。痛以陵寝故,哀为祈请谋。
曰请实骄敌,朝廷小可羞。百年既和好,侂胄欲渝盟。
果函太师首,邻境乃罢兵。曰衅自我启,他日变所生。
吴氏握兵柄,父子相继承。乾纲不能断,优容留后称。
曰挺死勿嗣,藩镇渐可惩。老臣谋国是,蓍蔡勿是过。
金使正以礼,帝曰卿力多。江淮死以守,敌曰无过河。
筑堤卫田亩,楮币除偏颇。邱葛邑世族,公德尤可歌。
酹酒拜公墓,由里山峨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