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文自昔共心期,岂谓先生独后时。千里马难逢伯乐,五车书亦负男儿。
漫膺一命资模范,远赴三山惜别离。雨霁都门秋欲暮,不堪携酒暂追随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百战辛勤归帝乡,南班班里最南行。弓欺猿臂秋无力,剑泣虬髯晓有霜。千古耻非书玉帛,一心犹自向河湟。年年宿卫天颜近,曾把功勋奏建章。
初上蓬笼竹笮船,始知身是剑南官。沙头沽酒市楼暖,靳步买薪江墅寒。
今夜长城下,云昏月应暗。谁见倡楼前,心悲不成惨。
十年磨一剑,
霜刃未曾试。
今日把示君,
谁有不平事。
昔游红杏苑,今隐刺桐村。岁计悬僧债,科名负国恩。
不书胝渐稳,频镊鬓无根。惟有经邦事,年年志尚存。
落拓隗俄醉后真,子嵩应的是前身。自缘耽酒慵开卷,翻道庄生不异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