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厓山吊三忠,三匝三感伤。国君死社稷,谋臣死封疆。
穷厓等死耳,敌忾何堂堂。贲育失时势,驱逐如群羊。
自古多此事,此独遗恨长。我祖扫腥膻,克复我冠裳。
中国所自立,刷耻酬百王。
仙风著意引舟迟。辽鹤偶然归。巢痕指点云深处,又何堪、烟雾迷离。
劳燕东西靡定,鸡虫得失谁知。
征衫赢得客尘缁。难染鬓霜丝。海天空阔人间世,羡山梁、饮啄知时。
江上苍烟不管,白鸥何事相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