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壁上苔痕字,回头十二年。方平犹眼底,江令是生前。
童子来扶杖,山僧试煮泉。浪中惊准出,塔下古蛟眠。
骇目洞心处,危滕峭石边。无栽慈竹地,有纵怒鹏天。
一壁云皆碎,千沟瓦忽县。波涵万里月,石老六朝烟。
杨子来歌吹,南徐阅井廛。萍飘建邺镇,豆许海门船。
鲨鬣遮晴岛,珠胎射绿渊。云堂招贾客,盐豉供朝贤。
夜火朝岚市,风枝水响禅。山中无印老,休举带因缘。
老可能为竹写真,小坡今与石传神。
山僧自觉菩提长,心境都将付卧轮。
散木支离得自全,交柯蚴蟉欲相缠。
不须更说能鸣雁,要以空中得尽年。
倦看涩勒暗蛮村,乱棘孤藤束瘴根。
惟有长身六君子,依依犹得似淇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