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志在当世者,藏脩暂结青山社。芳园半亩屋数椽,月户风檐共潇洒。
闭门却扫门更深,抱膝时作南阳吟。缃帙堆窗自披览,古琴挂壁谁知音。
爱花不与花争地,红白盈阶斗明媚。拂天脩竹起秋声,捲露芭蕉滴晴翠。
坐我终日忘我疲,况是兄弟相怡怡。清谈小笑恣幽赏,不数对床风雨时。
笑谈未了林月出,欲去还留兴逾逸。及此清光夜未央,题诗素壁传他日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年少风流七品官,朱衣白马冶游盘。负心不报春光主,几处偷看红牡丹。
满前白发翛翛,抱得曾孙弄否。
从此长看星明,南极人醉西楼。
几日方离峡,舟浮任所之,
江开平岸阔,天远去云迟。
心折襟分后,身存痛定时。
晚亭登至喜,归信半年期。
问道浔阳郡,诸生候几时。未穷残日兴,仍拟复来期。
霁景酣春意,红芳间绿枝。山中春社过,飞燕乱差池。
前日李山阳,说公安且裕。精神健复初,决遣敏如故。
吏复畏其明,民复爱其恕。可保长康宁,但更勉将护。
寻闻车马出,州人喜可知。或出车前望,或走车后随。
南郭有贱叟,虽愚亦更喜。不敢问公者,恐烦答数纸。
贱叟固自讼,太守谦愈劳。即以出之日,折简亲挥毫。
送之上尊酒,副以黄巨苞。情意专如此,礼义积已高。
贱叟不能报,自恨如时辈。所以作诗者,欲公重自爱。
自爱以为国,为国斯为民。慰我之乡党,悦公之慈亲。
年光陌上发,香辇禁中游。草绿鸳鸯殿,花明翡翠楼。
宝杯承露酌,仙管杂风流。今日陪欢豫,皇恩不可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