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萍梗事堪嗟,犹喜相逢鬓未华。州县岂宜清庙器,诗书元自大方家。
黄花暂醉离亭晚,鸿雁同征去路赊。回首吴江枫落夜,诗成须向故人誇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西溪漂渺接明河,鼓棹仙人泛立波。却御长风天上去,虚舟千古插嵯峨。
万古山如此,青青岁岁新。自怜看到老,未有不归春。
云树曾经别,莺花不弃贫。自迎东太乙,重作葛天民。
一烧迷千仞,三开见几秦。八公花下饮,仍是少年人。
露白村村晓,霜红叶叶飞。愁边仍岁晚,客里又人归。
未别情无奈,临分语复遗。往来黄子敬,莫惜寄新诗。
醉倚西风送远眸,碧云尽处是中州。鱼龙水静涧瀍晚,竹柏烟深嵩少秋。
贝锦织成应有恨,覆盆揭去可无忧。西园残酌今犹在,月底新吟待尔酬。
分春词客宅,雅兴近如何。笔底湖山秀,囊中珠玉多。
君神应旺盛,吾老悔蹉跎。鸡黍烦先具,高斋或再过。
闻道蓬壶重见时,瘦来全不耐风吹。
无端郤作尘间念,已被仙官圣得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