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家山无限好,况此林馆鲜。画图伊何人,能传淇澳天。
我家实咫尺,常对此中贤。泉石坐潇洒,图书富丹铅。
高文述前辈,精灵三百年。潜思极今古,万象窥云烟。
饥溺有素抱,声名每相牵。出处亦偶尔,沧桑又纷然。
郁此世界悲,忍以独善全。江河逝不返,冰霜寒已坚。
侧闻故山思,修修梧竹前。惟竹有高节,惟梧荫清泉。
萧萧明月夜,泠泠太古弦。题诗意不宣,待赋归来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