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我读太白诗,如见太白豪。青阳有韦生,名山同游遨。
莲花亭亭出渌水,谁其卧者赤松子。相期携手凌紫霞,俯视云台若敝踪。
青莲仙人不再来,韦生韦生安在哉!九华山中何所有,但见玄猿白鹄悲吟而徘徊。
空江月明几千年,采石谁放宫袍船。我欲临流一长啸,夜深恐惊鱼龙眠。
吁嗟乎!丈夫在世贵行乐,安能摧眉低颜就羁缚。
夜郎万里仍生还,笑尔公卿枉谣诼。名山有约不可忘,端委何如在岩壑。
有诗须乞太白灵,有酒须酹长庚星。他时白鹿青崖路,重访芙蓉九朵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