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岭南人物孰与京,虞廷凤翥非鸿征。未论甲第多豪俊,且说君家好弟兄。
君家年少今阿衡,三年不见荆花明。池塘得句仍同被,江海闻歌正濯缨。
政成书最谁为首,我亦尝叨称贺酒。德星午夜聚台垣,太史占天曾见否。
风光莫恋雨花台,玉京未必多尘埃。试看少传登庸日,也自南都奉诏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