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一烛摇红,孤吟隐几,倦来慵凭。风帘夜夜,月黑了无清影。
更何堪、敲窗雨深,逼人未耐单衣冷。只丁耽听取,宵长漏短,一声声尽。
琴润。幽篁径。好韵奏金徽,香温宝鼎。东邻酒事,早又阑珊花信。
恼天公、愁霖暗催,计团近局还自等。试占时、蜡穗烟高,放晴明日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