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玄圃遏北台,五城焕嵯峨。启彼无涯津,泛此织女河。
仰止升绛庭,下游月窟阿。顾盻八落外,指招九云遐。
忽已不觉劳,岂悟少与多。抚璈命众女,咏歌发中和。
妙畅自然乐,为此玄云歌。韶尽至韵存,真音辞无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