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往者游青城,犹及二三老。稽首出世师,数语穷至道。
妻子真弊屣,弃去恨不早。俯仰才几时,残骸日衰槁。
吾儿有奇骨,亦复至幽讨。金丹傥可成,白发何足扫。
飞雨洒檐角,车骑散岩隈。临池张翠幕,众贤会高台。
坐中蟾宫客,再占北斗魁。复有南巷阮,少年负英才。
两公俱博雅,胸臆天所开。明春试殿陛,笔力翻风雷。
胪传姓名出,声闻落九垓。今宵且尽醉,须覆掌中杯。
朝来得好语,仍闻小人灾。请观卢溪老,谈笑消奸回。
见敌未尝动,坐令敌倾摧。庸儿不量力,自倒非人推。
举此卜二友,否极终泰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