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问生绡、连番画出,如何画得愁绪。碧云天外秋如水,中有飞仙归路。
仙不语。仙已在瑶台,十二珊珊步。披图认取。甚玉镜缘悭,金环梦冷,并作断肠谱。
前生恨。只结三年鸳侣。招魂还唱骚赋。未容仙果人间种,也被春风吹去。
留且住。空剩了、昙花小影熏香护。零烟断絮。潘鬓已星星,两般■■,付与玉箫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