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可堪艳粉娇红,西风乱飐池中坠。莲娃去后,清霜初下,枯茎谁思。
客里骚人,夜窗剪烛,听愁还闭。任荒沟雨霁。月斜依约,霓裳舞,寒更起。
沈想雨狂风恶,正春残、小红新缀。碧波窥梦,紫霞深护,露光摇碎。
万盏擎空,香云扑野,盈盈天水。算奇情纵剖,莲心自古,有痴人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