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十月江清不成冻,寒潮入峡微风送。峡里停舟待故人,故人书至翻言梦。
梦中授笔何老翁,峨冠广袖言雍容。为言房隘笔毫损,宽之所以全其锋。
故人受笔欣然久,五色光芒犹在手。既醒而寐复见之,六十衰年义何取。
我持书札三四看,为君喜气横眉端。不闻帝命司徒契,五教之敷惟在宽。
天人至理数必五,天曰五行人五事。包罗万有入纤毫,驱使六经为臂指。
江淹鲍照不知此,中书君老而秃矣。为君大封管城子,夷吾器小安足齿。
研用补天五色石,书用尚方五色纸。舂陵霸上云气多,会写龙文入青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