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4—1083)宋洛阳人,字彦国。仁宗天圣八年举茂才异等。庆历二年为知制诰,使契丹,力拒其割地之挟索,然许增岁币。三年,迁枢密使,与范仲淹等推行“庆历新政”。至和二年,拜中书门下平章事,务守成,号贤相。神宗问边事,曰“愿二十年口不言兵”。次年拜相。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出判亳州,复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。以韩国公致仕。卒谥文忠。有《富郑公诗集》。
赠君以湘山桃竹之杖,酌君以昆邱玉液之泉。泉以益肺腑之清气,杖以扶贞节于暮年。
乃命童子敬设几筵。抽中山秋兔之豪,舒浣花五色之笺。
涤端溪彘肝之研,磨伊川老松之烟。遂含情而抒思,写棣萼之新篇。
请君听我歌,歌声咽塞而不传。玉堂金马在何处,姑山汾水空连绵。
世人所后我所先。此生安得不屯邅。但能道义追渊骞。
何妨坐客寒无毡。鸟栖深林鱼泳渊。膏以其明还自煎。
文字点勘费丹铅。朝夕胡为粥与饘。百年飘忽如流川。
今日已觉昨日贤。青州从事殊可怜。径须呼至黄花前。
一酌入口百忧捐。与君曝背同醉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