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君不见王郎赠君龙泉之剑可三尺,彩缑消磨土花蚀。
又不见桂子赠君神凤之琴无一弦,锦囊零落珠丝县。
千年旧物连城璧,持至京都人未识。
黄尘压埃冰塞川,几何不坠同瓦砾。
龙君张其弦,淬其锷,凤忽有声龙露角。
都人聚看走相传,齐瑟吴钩俱寂莫。
昔君韬光谁见知,亦如琴剑尘土时。
文章焕烂云锦机,脱颖不啻囊中锥。
得官归来东海涯,二物无恙还相随。
相随又下闽南路,我作长歌送君去。
日暮三山不见云,文星一点天低处。
五月初来花满城,榕阴驻马听啼莺。
荔枝新劈江家绿,翠杓银罂莫暂停。
白日易西匿,江水无回波。
请君载舞王郎之剑,弹桂子之琴,歌我之歌。
故人之情不我极,千里相思奈尔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