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濩落非世用,屏迹在田园。汲汲二三子,谬推为时贤。
馆之清溪侧,花发溪中妍。溪南多乔松,松下无杂喧。
辄复摘章句,晨夕相穷研。孺子来何所,求我林水间。
适有盈觞酒,更谋通夜欢。诗歌究夙好,探讨发古编。
嗟汝贫苦居,并日乃一餐。如何慕闲逸,甘以辞冕轩。
及身感沦没,宁问千载传?尚务储世资,勿效风露言。
诸英幸努力,覆辙今在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