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兰菊有生意,微阳回寸根。
方忧集暮雪,复喜迎朝暾。
忆我故居室,浮光动南轩。
松竹半倾泻,未数葵与萱。
三径瑶草合,一瓶井花温。
至今行吟处,尚余履舄痕。
一朝出従仕,永愧李仲元。
晚岁益可羞,犯雪方南奔。
山城买废圃,槁叶手自掀。
长使齐安人,指说故侯园。
铅膏染髭须,旋露霜雪根。
不如闭目坐,丹府夜自暾。
谁知忧患中,方寸寓羲轩。
大雪従压屋,我非儿女萱。
平生学踵息,坐觉两?登温。
下马作雪诗,满地鞭箠痕。
伫立望原野,悲歌为黎元。
道逢射猎子,遥指狐兔奔。
踪迹尚可寻,窟穴何足掀。
寄谢李丞相,吾将反丘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