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功名归堕甑,便拂袖,不须惊。且书剑蹉跎,林泉笑傲,诗酒飘零。
人间事、良可笑,似长空、云影弄阴晴。莫泣穷途老泪,休怜儿女新亭。
浩歌一曲饭牛声。天际暮烟冥,正百二河山。一时冠带,老却升平。
英雄亦应无用,拟风尘、万里奋鹏程。谁忆青春富贵,为怜四海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