霅溪湾里钓鱼翁,蚱艋为家西复东。江上雪,浦边风,笑着
荷衣不叹穷。
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清淮顷刻入邗沟,风便归舟顺水流。城郭万家烟树里,一天春色过扬州。
廿年沧海托交情,最忆张家好弟兄。清夜泛舟传玉斝,高堂秉烛听银筝。
故人别去青山远,游子忘归白发生。明月湖边还有约,一竿春水钓丝轻。
槁若丛蓍未见妍,一条条雪半春天。
醉鞍把玩归来晚,蒲市人惊玉马鞭。
百年俱幻影,修短问谁逃。吾社无牛耳,君家失凤毛。
雄心三十折,苦志半生劳。知己频挥泪,宁堪续楚骚。
心随飞鸟过寒沙,两崖沿江曲又斜。
便有只船乘月渡,都无五里到君家。
罢却名场拟入秦,南行无罪似流人。纵经商岭非驰驿,
须过长沙吊逐臣。舶载海奴镮硾耳,象驼蛮女彩缠身。
如何待取丹霄桂,别赴嘉招作上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