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中部接戎塞,顽山四周遭。风冷木长瘦,石硗人亦劳。
牧守苟怀仁,痒之时为搔。其爱如赤子,始得无啼号。
奈何贪狼心,润屋沉脂膏。攫搏如猛虎,吞噬若狂獒。
山秃逾高采,水穷益深捞。龟鱼既绝迹,鹿兔无遗毛。
氓苦税外缗,吏忧笑中刀。大君明四目,烛之洞秋毫。
眷兹一州命,虑齐坠波涛。临轩诏小臣,汝往穷贪饕。
分明举公法,为我缓穷骚。小臣诚小心,奉命如煎熬。
饮冰不待夕,驱马凌晨皋。及此督簿书,游词出狴牢。
门墙见狼狈,案牍闻腥臊。探情与之言,变态如奸猱。
真非既巧饰,伪意乃深韬。去恶犹农夫,稂莠须耘耨。
恢恢布疏网,罪者何由逃。自顾孱钝姿,利器非能操。
六旬始归奏,霜落秋原蒿。寄谢守土臣,努力清郡曹。
须知所甚卑,勿谓天之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