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虾蟆何为者,痱磊盎于背。人言怀土虫,弃去俄复在。
昔有系青缯,酉阳志其怪。尝观三物图,副以蝍蛆带。
相持莫先动,含毒相屠脍。端欲兄龟龙,未肯弟孔翠。
俳语解人颐,子阳妄尊大。慎勿离窟穴,旁午元五辈。
东行犯日忌,束缚非其罪。倘有切玉刀,甘心脂鼎鼐。
平生不下箸,实惮背脊疥。何必食马肝,前修有明戒。
愿君勿嘲诮,微命其可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