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涉江未采江南香,长歌为咏芙蓉庄。芙蓉庄新梅里古,远隔春申黄歇墅。
虞山东去补溪西,客来问花先访溪。污泥不染波如划,君家世世原清白。
阳冰作吏在缙云,君家邻县称神君。剧盗就诛同斩草,御史书功上上考。
一麾出守即本州,惜哉未展平生筹。流传别业重乡里,一树相思常结子。
祠堂霜露荐蘋蘩,平泉偶筑尚书园。尚书诗编《红豆集》,不记谁种鹦鹉粒。
转电光阴感岁华,芙蓉仍作故园花,折花笑问芙蓉主,花谱何如治县谱。
钟鼓宁乐鴳,文绣讵饰豨。近随扶摇翔,何似抢榆飞。
劳者恒思息,游者恒思归。达生贵止足,君子当知几。
宦途类婴网,䅋驾真解徽。阳阿可晞发,高岗堪振衣。
亹亹时过中,戚戚何歔欷。相期保耋齿,逍遥敬良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