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目愿为我目,口愿为我口。足愿为我足,手愿为我手。
区区此一心,不乐为我有。我岂负心哉,问心心曰否。
少小附君身,周旋日已久。灵府清且间,外缘息攻掊。
不谓廿年来,君为利禄诱。却又大迂拘,事事落人后。
饥寒日煎迫,无计可抖擞。辄以委之我,我能不任受。
顾此方寸地,有似厨中臼。纷纷蓼与齑,辛苦乃杂揉。
手不习钻刺,足不惯奔走。有目喜观书,有口善饮酒。
惟心实难为,请君试分剖。我还语我心,此咎我自取。
汝实主人翁,亦汝自取咎。长安诸贵人,腰金纡大绶。
裘马鲜且肥,黄白积如阜。汝不附渠身,生即与我偶。
我命既穷薄,汝福何由厚。抑汝有自来,乾父而坤母。
气可沮金石,光可彻箕斗。细故辄悲摧,自待则已苟。
我今与汝约,今已三十九。年光迅白驹,世熊幻苍狗。
物有如许许,事有如某某。不敢复相烦,但愿坚自守。
先以三昧火,为汝焚其蔀。继以三昧水,为汝涤其垢。
沃劣不须膏,扫愁不用帚。翩翩鸟出笼,洋洋鱼脱笱。
皮囊有坏时,祝汝长不朽。书此券来兹,时维岁乙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