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葑门晓发吴淞船,手把传符津吏前。五年别家走未已,素发萧萧垂两肩。
小龙江头旧游处,东家西家争招延。匆匆会散等过鸟,风吹湖水春无边。
云林高士独不见,倚篷四望心茫然。惊湍叠浪岂作恶,渚花江草仍争妍。
夕阳收港泊陈店,入市买鱼烧荻鞭。蓉城公子今最贤,赋诗行酒能周旋。
一谈一笑烛欲尽,野戍不闻钟鼓传。却忆山中小儿女,如此明月应未眠。
笑折垂杨去。问当年、升平佚事,唐堤宋渚。春老沧州踏歌散,芳序醉红犹舞。
便洗尽、苍生灰土。留取笏床香草畔,向斜晖、傲睨高前古。
潇洒意,合相许。
群山曾化貔貅宇。饷雄军、一番辛苦,凤毛难翥。月转六桥迟迟下,此是旧愁来路。
有羁客、牵船同住。锦作奚囊偿酒债,舍桃花、渔父谁为主。
毫五色,胜萧鼓。